新姜堰 | 姜堰区门户网站 | 姜堰论坛| 姜堰网 |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320|回复: 4

是否需要增打第三针疫苗?中疾控专家:需要做更多的研究

[复制链接]

69

主题

90

帖子

311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11

江苏泰州

发表于 2021-6-12 10: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1日,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后续是不是需要加强免疫?如果加强,怎么样加强?这需要做更多的研究,也需要获得更多的充分证据,才能决定我们是不是要调整现在的免疫策略。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明确规定,灭活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次,间隔是3-8周。




王华庆表示,现行免疫程序实际上是综合了前期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免疫原性、保护效果以及新冠传染病流行病学特征等多种因素由专家组确定的。

王华庆强调,疫苗抗体水平下降不能说明疫苗就没有保护力了,“后续我们需要开展相关研究,包括接种疫苗之后的免疫记忆是不是增强。”







“对于我国来说,当务之急最重要的还是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消除免疫落差。”王华庆说,完成两剂次接种,是一个必要的条件。未来,如果开展三剂次或者后续加强免疫的话,“我们要对安全性进行评估,只有综合获得充分证据以后,我们才能决定是否加强免疫。后续还有很多研究要完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42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596

江苏泰州

发表于 2021-6-12 10: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9

主题

90

帖子

311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11

江苏泰州

 楼主| 发表于 2021-6-12 10: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延伸阅读】: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这六类人可不能打疫苗,三种情况应暂缓接种





医生,我有高血压,能接种新冠疫苗吗?医生,我有糖尿病,可以接种吗?医生,我确诊肺癌三年了,能接种新冠疫苗吗?

毫无疑问,接种新冠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最佳方式。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种新冠疫苗,比如以下六类人,就不适合接种,今天,我们重点来说说。

第一,患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人群,比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癫痫等,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第二,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第三,孕妇,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9

主题

90

帖子

311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11

江苏泰州

 楼主| 发表于 2021-6-12 10: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既往在接种其他疫苗的时候出现过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过敏性休克,那么,同样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第五,正处于相关急性疾病发作期,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的患者,慢性疾病未控制的人群,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第六,凝血功能明显异常的人群,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如果上述六种情况你都没有,但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况,那么建议你暂缓接种。







一,受凉感冒,出现了发热情况,建议暂缓接种,先把发热控制好,等感冒痊愈后,体温正常了,再去接种不迟,不然发热的时候接种疫苗,万一发热加重了,到底是疾病所致,还是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就无法鉴别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9

主题

90

帖子

311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11

江苏泰州

 楼主| 发表于 2021-6-12 1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得了癌症,正在放化疗期间,应该暂缓接种疫苗,但对于已经治疗结束,病情稳定的癌症患者,则可以接种。

三,得了过敏性疾病,尚未痊愈,或者病情尚未稳定,应该暂缓接种。

对于能够接种疫苗的人群,最好早点去接种,以便获得免疫力,接种完疫苗之后,一周内不要饮酒,接种新冠疫苗的当天,最好不要一起接种其他的疫苗,接种疫苗后不宜进行剧烈运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姜堰 ( 苏ICP备19003442号 )

GMT+8, 2024-4-25 00:07 , Processed in 0.057889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